实施积分入学接受转学的学生吗?
答:不接受。
根据《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规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增城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适用本细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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