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怎么在花都学校上学
(一)保障性入学。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本区保障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市、区政策性照顾具体类型和条件参照当年《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可参照当年发布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的最新招生公告,审核通过后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二)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入学。
属于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原则上需参加积分制入学。
(三)积分制入学。
对于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或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子女本人)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完成积分核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积分制入学的方式为随迁子女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我区为达到当年规定分值条件者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积分制入学条件
来穗人员为随迁子女申请花都区积分制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①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天);
②持有现居住地址在花都区内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天)、稳定就业(创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计算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含当天)或随迁子女的小学学籍(即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随迁子女)任何一项发生地在花都区。
根据《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防范危害公共安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子女入学。
2.积分制入学申请年级
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只开放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入学申请。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天)年满6周岁、未读过一年级、未建立全国学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小学一年级积分制入学。
当年8月31日(含当天)年满7周岁或以上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一年级,监护人不需提供延缓入学材料。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当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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