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规定
0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备案证明中租赁期限的起始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02、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2023年5月起为1400元/人/月。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3.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其他部分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的,可提取额度从末次提取的次月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4.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销户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之后又重新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销户后首次汇缴的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5.符合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从2024年1月起且不早于出生年月上浮40%。
03、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起始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广州公积金其他类型提取次数规定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实际支付购房款两年内提出申请,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均应办理按月还贷,以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扣划,直至贷款结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人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还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未办理按月还贷的,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3、房屋共有人为非配偶关系的,若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计算;房屋未明确产权份额,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房屋共有人为配偶关系的,可共享提取额度。
4、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只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5、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只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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