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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旅游者有权拒绝额外消费要求(9月1日新规)

  修订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修订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哪些变化?

  明确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权利义务

  1、新版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明确:

   ☞ 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权利义务

   ☞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 合同的解除及相关责任

  2、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明确规定旅游费用、旅游行程安排、服务标准等关键信息,从而确保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就能全面了解旅游产品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拒绝额外消费

  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购物陷阱、强制消费等问题,合同示范文本特别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

      ☞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强制消费项目;

  ☞ 旅游者有权拒绝任何未经事先协商的额外消费要求。

  这一规定将为旅游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防止旅游陷阱的发生。

  转团、延期出团须经旅游者同意

  未达到成团人数而无法出团,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可以选择——

  01、转团、延期出团、改其他线路出团。

  02、合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按照解除合同时间不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旅游者的知情权,也避免了因成团问题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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