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炉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解除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的数量限制,身高1.3米及以下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免费乘车。
6月26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图源: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此次印发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主要包括六点修订内容
01、符合条件的儿童可免费乘车不设数量限制
结合当前国家已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解除成年乘客只能携带两名儿童的数量限制,身高1.3米及以下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免费乘车。
02、可携带行李外部尺寸要求放宽
结合日常运营情况及乘客意见,参考其他城市有关规定,将搭乘城市轨道交通携带行李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放宽到不超过1.8米。
03、收取票款标准进行规范
对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无效乘车凭证及冒用他人乘车凭证等情况下收取票款标准进行规范;同时,增加了乘客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车票的相关要求。
04、对电动代步工具进站做出详细指引
对允许进站乘车的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做出了详细指引。
05、增加了乘客安全乘车的要求
根据新出台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形势,增加了乘客安全乘车的要求,新增禁止“猥亵他人、偷窥或者偷拍他人隐私”“未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擅自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等”“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规避安全检查、不按通道指示进站、向付费区递送未经安全检查物品”等危害乘客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同时,强化了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等行为的处理方式。
06、对乘客文明乘车要求进行修订和补充
为营造城市轨道交通良好的候车、乘车环境,对乘客文明乘车要求进行修订和补充,引导广大乘客文明、礼让乘车,弘扬传统美德。例如明确禁止“擅自派发印刷品”“佩戴面具和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造成恐慌的妆容、装扮”;并增加“在站台黄色安全线内侧按指示标识排队候车,禁止插队”“在车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