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险不能报销药流后门诊复查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不包含产后42天回医院复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因此,产后42天回院检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无结婚证或生育四胎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吗?
广州市严格执行国家、省生育保险政策,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时,无需提供结婚证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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