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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增城万达广场广州消费券使用时间

    自4月1日至30日,增城万达广场每天将发出 400张50元面额的电子消费券

  2020增城万达广场广州消费券使用时间

  自4月1日至30日,增城万达广场每天将发出400张50元面额的电子消费券

  消费者可于每日上午10时起登陆“万达广场”小程序或到商场实体店参与摇一摇抽奖,即有机会获得“满100抵扣50”的美食消费券和满“满200抵扣50”的服装服饰券

  >>>领取入口+指南见文末

  消费券使用说明:

  1、此券使用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有效,第7个自然日广场营业结束后失效;

  2、此券由顾客参与抽奖的万达广场发放,则只能在该万达广场使用,不得跨万达广场使用;

  3、此券仅限于用户中奖所在万达场的现场明确告示参加活动商户 使用,不可在未告示参加活动商户使用;

  4、此券可在商家现有优惠活动力度上,叠加使用,店铺折扣优惠详询商户员工;

  5、此券需通过万达广场小程序指定商户页面的“买单功能使用,单笔交易限用1张,单笔交易金额需满足券使用条件[餐饮单笔满100元以上(含),服装服饰满200元以上(含)],单笔购物不得拆分支付,否则交易无效,万达广场有权追回;

  6、顾客在店铺消费时使用券的交易流水小票,顾客需本人签名并留真实手机号码,交由商户作为结算凭证;

  7、此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非本人凭微信及万达广成小程序账户使用无效,本券不找零,不可兑换现金;

  8、如顾客需退货时,符合门店退货标准,退款时间在买单付款成功的24小时内商户通过线上办理退款,并原路退回用户支付金额(如消费券还在有效期内将自动退回卡包,在券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退款时间超过24小时,则需到相应商户店铺内办理退款,顾客需登记后方可退还用户支付现金部分(券不再退回、不再补发) 

  9、万达广场内所有员工(含商户员工及万达商管员工)不得参与此活动。

  注:具体活动信息以店铺公示为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增城万达所有。

     领取入口:微信搜索关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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