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此公示名单仅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不是最终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名单,建议申请人在未确认获得公办学位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学位。
2023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条件的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和《2023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和《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包括以下三类: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条件、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和2023年度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经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以上三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名单进行公示。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看积分详细分值构成,查询方法为:系统首页——选择“积分制入学申请”——选择“越秀区”——选择”我的入学”——选择“查看分数”。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6日。
举报电话:
1.对附件1和附件2有异议的请致电:87783360(区教育局小幼科);
2.对附件3有异议的请致电:37652911(区来穗局)或87783360(区教育局小幼科)。
3.对附件4有异议的请致电:37652911(区来穗局)或87672156(区教育局中职科)。
公示期内,如发现申请人有上报虚假信息或资料的情况,请实名反映或举报。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附件:1.2023年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学生初审名单.pdf
2.2023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初审名单.pdf
3.2023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pdf
4.2023年越秀区积分制入学(初中)符合条件人员名单.pdf
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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