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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的资料有什么?

   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 申请材料:   情形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需准备:

  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材料:

  情形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需准备: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租赁用途需为“普通住宅”或“居住”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2.房租发票(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下载空表)

  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6.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详情)提供其他材料

  情形二、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需准备:

  1.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3.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情形三、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需准备:

  1.职工个人向住保办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租赁合同(原件1份)

  2.房租收据(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6.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2.职工租住单位集体向住保办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1.租赁合同(原件1份,即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2.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1份)

  3.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5.《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6.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7.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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