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哪些人需要做核酸检测?
(一)境外来粤返粤人员
- 1、从外国经广东口岸入境人员。
- 2、从港澳台地区经广东口岸入境且入境前14天内有外国旅居史人员。
- 3、从省外口岸入境来粤且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旅居史人员。
提醒注意:境外来粤人员在入境口岸未完成检测的,在集中隔离点或居家社区完成核酸检测。
(二)湖北来粤返粤人员
- 1、武汉来粤人员和武汉以外持有“湖北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湖北来粤未申报两省健康码人员,应及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 2、14天内从湖北来粤人员因发热到医疗机构就诊或药店购买退热药的人员,应及时隔离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
- 3、对在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重点场所工作的湖北来粤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核酸检测。
(三)其他来粤返粤人员
- 1、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 2、发热门诊患者。
- 3、交通联合站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
- 4、普通门急诊和新入院患者中有流行病学史者。
流行病学史包括:
-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4)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 (5)发病前14天内有境外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境外返回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