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昨日,广州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的通告(第7号)》,宣布从即日起加强对境外来穗返穗人员健康服务管理。
其中,《通告》明确,凡2020年3月8日零时后,从境外(不含港澳台)经广州口岸入境,以及经港澳台地区和市外口岸入境来穗且来穗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人员,无论外国公民还是中国公民,一律立即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社区负责提供健康监测服务。尚未隔离的一律纳入居家或集中隔离。
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期从被隔离观察人员入境广州市之日起计算,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集中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