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单位怎样申请阶段性停缴公积金?
(一)单位可以申请停缴什么时间段的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规定,单位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停缴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不需要补缴。具体停缴时段,由单位及职工根据协商情况确定;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二)单位何时可以申请阶段性停缴?
答:2020年6月30日前。
(三)单位通过什么方式与职工充分协商?
答:按照规定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四)若单位与职工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单位停缴的,职工能否个人自愿缴存?
答:可以。
(五)单位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1.阶段性停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1份,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2.决议书(原件1份,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3.决议书公示材料;
4.末次汇缴的社保分险种汇总表及社保明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公积金系统登记的经办人为准)。
材料填写说明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受疫情影响单位申请阶段性停缴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