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疫情期间企业怎么办理社保减员?
(1)单位职工减员
①办税服务厅:疫情期间及疫情解除后三个月,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存在欠费但员工确已离职的,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南》“单位职工减员”业务要求办理,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②电子税务局:用人单位存在欠费的情况下,允许进行减员操作。
路径: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减员登记】,录入实际减员时间后,点击保存。
(2)特殊减员
适用于用人单位非正常或走逃、失踪、注销等,无法由用人单位履行申报减员手续的,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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