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职工医保跟生育保险合并后有什么变化?
统一参保登记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摸清原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人群,促其尽快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统一资金征管
1、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单列生育基金收入。
统一监督管理
1、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2、统一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门诊产前检查实行按人头付费。
统一经办服务
1、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经办管理统一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2、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并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统一保障政策,确保待遇不变
1、两项保险合并后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继续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