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职太太可否享受丈夫的生育保险?
问:我是中海油南海东部石油管理局的一名员工。我老婆怀孕后,在她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离职在家作全职太太。请问按照现行的广州市生育保险条例,我的妻子可否享受我的生育保险?
广州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回复:您好,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以下简称未就业配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
(一)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
(二)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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