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军队转业干部不能安置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广州市安置:
(一)计划外移交的;
(二)担任师级以下(含师级和享受相当级别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职务,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三)晋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转业当年1月1日以后晋升非领导职务或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
(四)未达到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和任现职最低年限的;
(五)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六)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七)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八)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九)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十)其它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说明
(一)上述年龄、时间均截止转业当年3月31日,按周年计算。
(二)2016年至2020年间,中央文件另有规定的按照中央文件规定落实。具体规定以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当年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