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推迟开学”、“学生不返校”等相关通知,现就做好我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做好每周一报
各院系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及生活等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对其予以资助。学院将对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采取临时生活补助、车费补助、贷款代偿等方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所需经费从学院奖助事务经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性返还资金中开支。
请各院系及时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需要资助的名单,将有关数据和名单于每周周一9:00前报送学生处助学中心,邮箱:7360831@qq.com。
二、为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专项特殊困难补助
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项特殊困难补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院系要第一时间报告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学生情况,及时跟进住院学生情况,学院将根据各院系上报具体情况对学生予以1000—2000元的专项特殊困难补助;如学生的家庭成员有确诊为新冠肺炎住院病例的,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500—800元的慰问补助。
三、关怀慰问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院系要主动关心经学院审批通过在寒假期间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予以800元标准的慰问补助。
四、为开学绕开疫区返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车费
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各院系要提前做好返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统计工作,对返校途中常规需途经湖北的学生,建议学生绕路返校,并及时通知学生合理安排行程,对其因绕道产生的额外车费,学院可根据学生提供的车票等出行票据情况予以不超过800元的车费补助。
五、为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专项补助
在疫情防控未稳定期间,各院系应主动关心关怀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不鼓励学生出行求职。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疫情防控结束后出行求职的,可予以800元的专项补助。
六、及时足额发放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
各院系原则上根据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进行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春季学期助学金的发放制表,于2月16日上报助学中心,助学中心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处负责将助学金发至学生学费卡中,便于因疫情无法开展勤工助学的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
七、认真做好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工作
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校后,各院系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 根据学生本人的意愿,采取优先推荐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八、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救助机制
根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的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文件精神,各院系要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还款救助申请,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应“先申请、后补充”,及时完成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还款救助”,完成线上申报。
九、为学习存在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网络学习帮扶
请各院系发动本系教师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学习存在困难,尤其是英语,计算机考级学习存在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疫情期间线上学习帮扶,学院将根据真实线上帮扶学习时长等情况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帮扶对象50—100元网络流量及购买网上学习资料补助。
十、及时关心患心理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状况
各院系及时了解患心理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状况,对这类学生及时给予线上心理支持(参考学校疫情期间学生线上心理支持工作相关通知),开学后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疫情期间心理疾病加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
学生工作部、财务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