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对外公布,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保证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大专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小学校,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提出七点具体要求。
一、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阵地意识,用最严格的措施把好校园入口关,守住校门第一关,严防疫情输入校园。要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
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
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严格管控进入校园人员和车辆,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严格检查车上人员、随车物品、车辆后尾箱。
二、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
各学校要实行划区划片网格化管理,教学楼、学生公寓、饭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限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实名登记并检测体温。
要科学划定疫情防控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和职责,将疫情防控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网格、每位网格员。学校领导要挂点具体网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防控措施落实。
三、未返校师生实行“人盯人”管理。
各学校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未返校师生信息及健康状况,院(系)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师生动态,特别是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情况,主动联系每一位师生,通报学校疫情防控措施,除特殊原因并报学校批准外,不得提前返校。
四、加强安保、保洁、食堂、宿舍管理、物业管理、商场超市等与校外交集较多的后勤人员管理。
各学校要全面摸清校园安保、保洁、食堂、宿舍管理、物业管理、商场超市等与校外交集较多的后勤人员数量、籍贯、身体状况、兼职状况等,加强教育培训,明确工作制度、纪律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口罩等必要的防疫物品,加强对此类人员进出校园的晨检和随机检查,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人员要立即隔离,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强化校园巡查管控。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发现学生提前返校、校园人员外出未戴口罩或聚集活动,要及时劝阻制止。不听劝阻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需要隔离、治疗人员不配合隔离、治疗的,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和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六、及时处理废弃口罩、餐盒等有害垃圾。
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废弃口罩、餐盒等有害垃圾,灭鼠灭蝇,清理污水,营造良好校园卫生环境,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七、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作用。
建立疫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师生监督作用,对师生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传染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