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条件
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附件2中Ⅱ类、Ⅲ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专业或班级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
3.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等综合性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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