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作了全方位的解读。
关键词:交通事故
存在三个涉电动自行车突出问题
自2021年11月广州电动自行车通行政策“由禁改限”以来,电动自行车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带来交通和安全问题。根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2024年9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540万辆,目前仍以每天上牌约4千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日益凸显,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城市有序运行。
主要存在三个
涉电动自行车突出问题
一、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的超速现象十分普遍。经过改装、解除限速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以达到4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超过80公里。2023年以来,因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1500多起,导致数百人受伤、数十人死亡。各大医院创伤骨科患者中的60%至80%,都是因电动自行车超速等交通意外造成的。
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居高不下,外卖等即时配送电动自行车乱象多发频发,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影响城市面貌和城市形象。2022年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年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都超过100万宗。
三、违规停放充电仍然存在,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一些车主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拿入电梯、在家中充电,带来极大消防安全隐患。2024年6月至8月,两个月间广州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近300起。
关键词:非法改装
经营者非法改装最高处五万元罚款
非法改装提速是广州电动自行车最突出的乱象,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系统治理非法改装提速,法规作了全链条的规定。
一是强调电动自行车的防篡改要求,禁止生产、销售留有非法改装“后门”的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在广州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软硬件须具有防篡改设计,禁止为提升最高设计车速等非法改装预留空间。同时,销售者要查验车辆的防篡改设计,留有非法改装提速余地的车辆禁止销售。
二是禁止实施提升最高设计车速的非法改装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破解防篡改设计、拆改限速器、更换大功率电动机等方式,使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每小时25公里。
三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留有非法改装提速余地的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强化源头监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篡改设计及最高设计车速等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该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属于缺陷产品的还要召回。同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严查上路行驶的非法改装超速电动自行车,并将相关信息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倒查。
同时,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据《规定》,经营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五万元罚款;非法改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的,最高处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关键词:交通违法
有三次以上违法或被扣车
一、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包括:按照道路交通信号通行、在非机动车道内最高行驶时速不超过十五公里、不得逆向行驶等。
二、明确了安全教育的要求。电动自行车车主在注册登记时要参加不少于二小时的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强调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并细化了学校、学生父母对学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的义务。
三、应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以使用电子技术监控、测速仪等设备,收集、固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查处超速驾驶的要查明原因,因非法改装导致超速的,将信息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倒查。
四、对多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扣车。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车主或驾驶人经公安交警部门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关键词:外卖骑手
对一星期违法三次以上骑手
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
一、企业要守法、合理确定配送时限和路线。按照遵守交通规则、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考虑骑手步行、等候等因素,设定配送时限、路线。
二、企业要定期对用于即时配送的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的,应当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三、企业要加强对骑手的交通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骑手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督促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对一个星期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
法规还规定:
对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一个月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骑手人数超过骑手总人数百分之十五的企业,将处以行政处罚。
关键词:充电与停放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
进入电梯轿厢
✍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电动自行车在哪走、在哪停、在哪充电法规对此也作了相应规定。
一是保障有路可走。规定既有道路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设置非机动车道,新建、扩建道路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非机动车道。要求政府部门完善非机动车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二是保障有地可停。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要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对既有居民住宅小区设置停放场所和规范停放作出指引,还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道路两侧科学划设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区。此外,还引入社会力量,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建设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为公众提供电动自行车有偿停放服务。
三是保障有电可充。要求区政府评估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布点计划,相关部门推动建设适应群众需求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并采取措施推广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换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