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
学校简介: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由广州外国语学校全面管理的区属公办初中学校。学校东临增城石滩绿湖国际,北临增城高铁站(距学校10分钟路程),西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学校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招聘类别、人数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16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见下表)。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方案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在本招聘年度增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
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普通话、英语水平等证书,否则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有关材料、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应聘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和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要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建议应聘人员同时关注“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等有关微信公众号。
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4年8月10日之前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增城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含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