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机场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市区道路和机场高速公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机场高速公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机场高速公路(全段)、大广高速公路(花山北立交至蚌湖立交路段,不含互通立交),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重量5吨(含5吨)以上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