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疫情防控中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提出48条措施支持生产。
在此次发布的“48条”举措中,广州市将通过三方面刺激汽车消费。首先,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其次,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另外,推进汽车更新换代方面,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上述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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