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陪产假几天?生育津贴和工资同时发吗?
张先生:我妻子快要生孩子了,我想知道,我能有多少天的陪产假?另外,在职的女员工休产假期间,除了社保局提供的生育津贴,所在职的公司是否需要全额支付产假期间的每月工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1日新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女职工产假期间,应享受其生育前原工资福利待遇(即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
答:不能同时享受.如你所说产假期间要照常发放工资,那么申领下来的生育津贴要补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部分要返还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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