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要求各区按照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含企业、个体户等)复工复业工作措施。I级防控区停止聚餐活动;II级防控区暂停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在包房就餐;Ⅲ级防控区限制堂食服务;Ⅳ级防控区可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按照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南沙、从化、增城3个区为Ⅳ级防控区,其余区均为Ⅲ级防控区。防控区分级将按照评估情况定期动态调整。
I级防控区:停止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II级防控区:暂停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允许在包房(包厢)就餐,每个包房(包厢)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要求至少记录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Ⅲ级防控区:要求各类餐饮单位限制堂食服务。
限制措施如下:对顾客测体温,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单位,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不低于10分钟;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不得拼桌;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包房(包厢)方面,面积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其余参照II级防控区要求处理。
Ⅳ级防控区:正常提供餐饮服务,要求餐饮单位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复工复业的餐饮企业必须满足“六个到位”条件。一是防控机制到位。二是员工排查到位。三是设施物资到位。四是场所管理到位。五是宣传教育到位。六是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指引要求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序推动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对于复工复业后开展经营的餐饮单位,按照《就餐场所防控指引》做好后续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