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保卫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精神,经报学院主管院领导同意,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请各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以及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系应及时反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积极帮助患病学生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度过难关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各系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跟进。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新冠肺炎住院的,可视具体情况申报1000元—3000元的特困补助;对学生家庭成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可视具体情况予以500元—800元的慰问补助。
三、关心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生活
保卫处要切实加强寒假留校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管理,加强安全健康防护,同时要多关心关怀学生的生活情况,尤其是寒假至今坚持值班未回家过春节的学生情况,如出现生活费紧张等问题,保卫处应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商讨解决。
四、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
各系应主动关心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在疫情未稳定的情况下不鼓励学生出行求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校求职创业补贴(开学后另行通知)。
五、帮助助学贷款毕业生度过疫情难关
各系应主动联系助学贷款毕业生,履行还款救助的告知程序,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可提供医院诊断书等材料,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或学校)为其申请办理还款救助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上述要求,请各系迅速、精准摸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需要资助的名单,将有关数据和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财务室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