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复工复产申报指南
【复工复产范围】
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
【复工复产条件】
各载体的业主和物业运营管理方是其物业载体复工复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载体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载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广州市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措施。
(一)防控机制到位。
各载体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要严格按照企业分类做好载体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餐饮、商业综合体、住宿必须符合《广州市就餐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广州市购物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广州市住宿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等对经营场所、消毒卫生、从业人员、疾病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要审慎核实复工复产条件。
督促载体内企业按照《天河区辖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告知书》(附件3)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条件和要求,并进行检查,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和属地街道做好监管工作。
(二)员工排查到位。
各载体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
各载体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优先保障一线员工配备防护用品。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载体,要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送。
(四)内部管理到位。
各载体要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公共空间、洗手间、工作人员、商品等的卫生防疫措施,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要实施严格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载体。要合理布置人流动线,做好人员疏导,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集聚风险。
(五)宣传教育到位。
各载体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冠肺炎的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各载体要严格执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应急规字〔2020〕1号)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在复工复产前要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等“五个一”管理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载体复工复产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
【复工复产申报流程】
1、各载体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天河区辖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告知书》的要求,尽快登录“天河企康”微信小程序如实、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并通过邮箱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提交给区行业主管部门;
2、同时尽快填写《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复工复产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按照区域划分通过邮箱将情况表提交给区域牵头部门;
报送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1)天河中央商务区范围内的载体向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报送;
(2)天河科技园各园区范围内的载体向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报送;
(3)天河中央商务区及天河科技园以外的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向区科工信局报送;
(4)天河中央商务区及天河科技园以外的商务楼宇向区商务金融局报送
各载体在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后,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不如实申报信息的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复工复产申报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
2、《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复工复产情况表》
【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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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复工复产告知书0216.pdf
(附件内含以下文件)
1、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复工复产情况表
2、区域牵头部门联系表
3、天河区辖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