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购房怎么二次提取公积金?
具体问题:家庭购买佛山房产,首次在银行网点已提交资料,且成功提取,请问二次使用该异地房产提取公积金是否可以在网上直接操作,如果不行,具体如何进行操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回复:
广州市以外住房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理,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单独前往网点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提取人或产权人身份证件过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前台重新扫描上报,无需提供《提取变更申请表》。
以购买自住住房、租房自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不同条件提取的,每种提取需间隔半年及以上。
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需符合申请时的提取政策规定,并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