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各项申请条件提取指南】
一、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补交土地收益价款提取办理指南
>>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办理指南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建造、翻建、大修提取指南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加装电梯提取指南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提取指南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提取指南
>>租住本市公租房提取指南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下岗、失业销户提取指南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销户提取指南
(七)离休、退休的。
>>离退休销户提取指南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丧失劳动能力销户提取指南
(九)出境定居的。
>>出境定居销户提取指南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死亡销户提取指南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