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发布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参与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以下简称“新版垃圾分类国标”)。据悉,新版垃圾分类国标将在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版垃圾分类国标中的4大类垃圾配上11小类垃圾
可回收物 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 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 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 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新版变化:
1、新版标准删除了“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等4个标志类别,增加了“厨余垃圾”、“灯管”、“家用化学品”标志类别。
2、考虑到不少城市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新版垃圾分类国标作出“‘厨余垃圾’也可称为‘湿垃圾’”、“‘其他垃圾’也可称为‘干垃圾’”之说明。
3、为解决“这些垃圾究竟属于什么垃圾”的问题,4个大类的生活垃圾中,细分出11个小类的生活垃圾,如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可回收物,细分出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如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家庭源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细分出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如表示易腐烂含有有机质的厨余垃圾,细分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而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生活垃圾的其他垃圾,则没有细分小类。
4、针对不少家庭会丢弃的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新版垃圾分类国标要求“应单独分类”。
新版垃圾分类国标应用在分类垃圾桶上示意图
新版垃圾分类国标应用在分类垃圾桶上示意图
5、国标除了将不同类垃圾的中英文名称进行统一规范,连不同类垃圾的图形符号和代表颜色也作了统一规范。如可回收物标志,为三角形带有循环箭头的图案;有害垃圾,则是四支指向同一中心红色的箭头图案;厨余垃圾,为绿色形似计时沙漏的图案;其他垃圾,则是三角葵扇形黑色的图案。11个小类的垃圾,也分别有按照各自大类相应的代表颜色,所描绘的图案标志。
6、新版垃圾分类国标中所制定的分类垃圾名称和分类垃圾标志,将应用在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垃圾清运车等设施上。实施垃圾分类的城乡地区,可按新版垃圾分类国标要求,设置各类分类投放容器和分类运输车辆,方便当地居民和到访游客分类投放垃圾及环卫作业人员分类收运及处理垃圾。
新版垃圾分类国标应用在分类垃圾收运车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