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各院(系)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院(系)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学校将根据《星海音乐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粤音院学〔2017〕136号)给予相应临时困难资助。
二、帮助患病学生或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度过难关
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直系亲属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需住院治疗的或因隔离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情况的,各院(系)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将根据《星海音乐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粤音院学〔2017〕136号)给予相应临时困难资助。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返校,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供的交通出行有效票据予以相应资助。
三、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
各院(系)应主动关心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在疫情未稳定的情况下不鼓励学生出行求职,家庭经济因疫情影响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和被集中隔离观察的应届毕业生,可于开学返校后申请临时就业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四、帮助助学贷款毕业生度过疫情难关
各院(系)应协助联系助学贷款毕业生,履行还款救助的告知程序,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可提供医院诊断书等材料,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或学校)为其申请办理还款救助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五、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
各院(系)要全面详细掌握和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疫期间的生活学习状况,把《致全体星海学子的公开信》《抗击疫情,用心守护|星海音乐学院安全手册》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等知识推送给学生,提醒学生做好科学防护,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和关爱,体现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各院(系)要迅速、精准摸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和需要资助名单,将有关动态数据和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12日